上海电力大学2020年MEM招生简章

摘要:

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始建于1981年,期间经历了电力企业管理系、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管理与人文学院,2007年更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工程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经济与管理学院介绍

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始建于1981年,期间经历了电力企业管理系、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管理与人文学院,2007年更名为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院有在校生近2000人,其中本科生1700余人,研究生220余人;有教职工95名,学科点教授11名,副教授37人,特聘教授1名,海外名师1名,兼职教授13名,硕士生导师35人。学院现有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7个本科专业。经管学院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电力工程经济与管理(电气工程0808下自设专业)硕士学位点、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硕士学位点,是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三大学科群中“智慧能源管理”重要支撑学科。

学院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面向现代化经济建设和能源电力生产,致力于培养基础厚实、知识面宽、社会责任感强、国际视野宽广,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复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

现有上海市“电力经济与管理”本科教育高地、上海市“电力企业信息化与决策支持”(第二期)重点学科和上海市教委“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第五期)重点学科、中央财政资助专项“电力信息管理研究平台”和上海市内涵建设(085工程)项目“能源经济与服务管理”等学科平台。设有“一带一路”能源电力智库、泛在电力物联网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丝路能源金融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成立了能源电力优化决策、能源经济与管理、电力市场和能源政策、能源电力信息管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管理等学科团队。

学院教师紧紧围绕能源电力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近五年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0多篇,出版专著、编著等30多部,完成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上海市教委重点课题在内的纵向课题40余项;年均科研经费500多万元。

学院教师曾获上海市高校名师、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教卫党委师德标兵、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原国家电力部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荣誉称号。学院教师曾获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奖项。

专业介绍(代码125601)

我校工程管理硕士学位点是能源电力行业具有影响力的专业学位教育基地,充分融合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与电气工程等学科优势,着重从“智能电网工程管理、新能源工程管理、电力工程安全管理”等三个方向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学位点有专职研究生导师 36人,其中教授 9人、副教授 21人;并从能源电力企业聘请了20名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管理人员作为本专业的校外导师,其中教授级高工6 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 14名。在校学生中61.44%来源于电力行业,51.23%来源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54.25%学生本科毕业于电气工程。 本专业针对不同岗位要求、实施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突出实践能力、行业适应与执业能力的课程体系,并将结合每位培养对象的特性由校企双方导师参与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本专业拥有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基地以及“新能源经济仿真实验室、面向智能电网的电力企业管理模拟实验室、电力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电力虚拟运行仿真研发平台”等设备齐全、性能先进的科研平台和实验室,能够为本专业的教学与实验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

报考条件

本专业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学历学位与培养方式

学历学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上海电力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以“课程理论教学、实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写作”为主体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培养方式。课程教学以非工作时间学习的方式

招生信息

上海电力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专业(MEM)学位2020年计划招收60人。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录取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当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院校简介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1985年1月升格为本科,更名为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两千余人,教职工一千余人。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学校沿革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我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单位,支持我校以能源电力为特色,聚焦清洁安全发电、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管理三大学科专业,整体开展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