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MEM招生简章

摘要: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

一、院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首批六所设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创新性综合类研究型大学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华东理工大学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2018年QS世界大学排名》排名位列世界第551位,中国大陆第26名;在路透社发布的2017年亚洲最具创新力大学榜单,位列亚洲第43位,大陆高校第10位;在“2017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世界第315位,国内高校第24位;在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辑》2017年度亚洲大学排行榜,位列亚洲第84位,国内高校第20位。2018年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国内高校第28位。学校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注重过程,勤奋求实;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为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居全国及上海市高校前列。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成立于1990年,集经济学科与管理学科为一体,并致力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目前共有5个系,17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学院举办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中外合作MBA以及高级管理培训(EDP)等项目。华理商学院以“连接商业与科技,培养知行合一的经管人才”为使命,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的经营管理类人才。2012年,通过AMBA最长5年期的国际认证,并于2017年再次无条件通过AMBA再认证;2015年,通过CAMEA(中国高质量工商管理教育认证)最长5年期的国内认证;2017年入选AACSB启示性创新示范院校。

二、项目简介

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是2010年教育部新设置的专业学位。其目的是适应我国现代工程事业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工程管理的人才质量。

华东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依托学校理工类优势学科,结合中国产业发展特点,面向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形成了华理工程管理专业的办学特色:集合管理学、经济学与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等知识于一体,具有学科交叉性和实际应用性的特征。工程管理项目专业强调工程的系统性观念,重视工程项目系统的统筹规划、整体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培养目标与要求

华东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注重向学生提供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如系统工程、全面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设计和过程设计管理等;注重向学生提供在实际工业工程项目中技术和管理进行集成的经验。该领域的研究以系统思想为指导,综合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工程技术与数理统计方法,结合我国实情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重点研究工业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模式及其发展演化、模式要素及其关系、新模式的创新及其应用,目的是让学生兼具管理能力和工程技术能力。

四、 培养方向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向

  • 项目管理

  • 智能制造与智慧运营

  • 大数据商务分析

(二)课程设置

本教育项目的课程设置与国际一流大学接轨,以工程管理学科核心课程为基础,并设置相关的工程学科、经济管理学科的主要课程,充分满足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与素质需要。课程内容具有宽广性、前沿性、综合性和系统性,注重逻辑分析能力和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五、项目优势

1、植根产业基础整合大学资源

华东理工大学科研实力雄厚,在能源、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占据全国领先地位,产业根基深厚,项目发挥理工高校优势,联合产业专家,分析行业趋势,提升学生对相关产业理解与把握的能力。

2、严控教学质量强化培养目标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高标准教学控制体系,学院已通过AMBA国际认证和CAMEA(中国高质量工商管理教育认证),并成为AACSB认证会员。项目高标准教学要求,以培养“知行合一”工程管理人员为目标,让学生真正学到科学知识,发挥“学在华理”的学风优势。

3、携手顶尖名校领略全球智慧

学院与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等不同国家的大学深入交流合作,项目积极引进国外大学工程制造类优质课程和师资。精心设计海外模块,让学生扩展国际视野,培养其国际化和创新能力。

4、专业课程设置创新培养体系

项目注重学生能力发展,率先实施“行动学习”项目,开创了专业学位教学的新范式。以工业工程、项目管理为方向,以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为目的,设置专业课程。提高学生对管理的系统认识,如系统工程、全面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设计和过程设计管理等相关领域。

5、精选课程师资注重实践应用

华东理工大学拥有多年理工类学员教学基础,商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队伍。聘请了中国工程院、企业和学术机构中的一批工程管理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导师或讲座教授,专业知识以专业课程、行动学习、特色讲座、企业实践等模块来实现工程与管理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6、关注职业发展提升职场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职业发展中心旨在帮助学员准确认识个人优势、确定职业生涯目标,把握真正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在读期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申请IPMP和PMP证书。

六、学历学位与培养方式

(一)学历学位

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以“课程理论教学、实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写作”为主体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培养方式。课程教学以非工作时间学习的方式。

本教育项目的学制为2.5年。

(三)计划招生数(不含港澳台和留学生名额)

华东理工大学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专业(MEM)学位2019年招收120人。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生源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七、培养费用  

2019年学费15.8万元,按学年分三次付,分别是40%、40%、20%

注:以物价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八、申请与录取流程

(一) 申请类别

125600工程管理

(二) 院系所名称

(019)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三) 报考类别:12-定向

(四)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 报名时间和地点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全国联考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 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所有考生均应亲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华理报名点代码3107)。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在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进行现场确认的所有MEM考生,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5-10月)的社保记录。在其他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则按当地报考点要求执行。

(3)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注意: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收取报考费,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非研招网或学信网)进行缴费(预计11月初开通缴费功能)。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网址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公布。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

(六) 初试

1. 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  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4.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七) 复试

1. 复试科目:由华东理工大学自主安排,以华东理工大学相关公布文件为准。

2. 复试时间:2019年3月或4月(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3. 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与复试),择优录取。

九、其它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当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