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MEM招生简章

摘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学校简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陕西省、西安市共建,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之一,是中国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核心基地,是中国雷达、信息论、密码学、电子对抗、微波天线等学科的发源地。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1958年迁址西安,1966年转地方建制,1988年定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20世纪60年代,学校就以“西军电”之称蜚声海内外。毛泽东同志曾先后两次为学校题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朴素”。先后为国家输送了20余万名电子信息领域的高级人才,产生了120多位解放军将领,19位两院院士,10余位国家副部级以上领导,培养了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国际GSM奖获得者李默芳,欧洲科学院院士、著名的纳米技术专家王中林,“神五”和“神六”飞船副总设计师、“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总设计师杨宏等一大批IT行业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简介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创建于1980年,经过41年的建设,现已形成跨经济学与管理学两大门类的完善的学科与人才培养体系,并形成管理、经济与信息相互融合的学科特色,成为我国中西部经济与管理学科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学院立足西部,面向行业,积极为区域、行业与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智力支持和决策支持,为国家与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拥有陕西信息资源研究中心、陕西信息化与数字经济软科学研究基地、科学数据管理与区域政策研究中心、陕西省省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拥有市校合作新型智库——西安发展研究院、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研究院、西北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4个一级学科。此外,学院还拥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金融(MF)等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

一、专业领域(方向)

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方法、技术创新与管理、质量工程与可靠性、数据工程与管理、智能化项目与工程管理

二、主要开设课程

工程管理导论、工程经济学、系统工程、定量分析、质量与可靠性、工程信息管理 、管理学、管理经济学、生产运作管理、工程造价、组织与人力资源等。

三、报考条件

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并能够保证学习时间的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2021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报名考试。
2. 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科目

1、初试:考试科目为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写作、数学、逻辑,满分为200分),共计两门;

初试参考资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和往年试题,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2、复试: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复试范围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测试与综合能力测试等。

六、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已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7月上旬。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3年, 最长毕业时间5年。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

MEM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程管理(MEM)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费

全程学费5.8万,按学年缴纳;在读期间教材、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录取方式

录取方式为定向培养,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录取协议书,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十一、相关说明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我校统一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3.入学后授课地点在北校区(太白南路2号)。
4.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最新文件为准。